- 值庭的司法警察对未经允许录音的旁听人员可以予以劝阻、制止。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头部撞击地面上,与着力点对冲部位易发生什么血肿?()设想脱离物质的运动必然导致( )。有一具中毒死亡的
-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在公安工作中( )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下列( )属于检察官享有的权利。亲子鉴定最主要依据()。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说法中, 未能准确把握法律体系的特征。长江影业公司投资拍摄了一部
- 司法警察值庭时违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处理。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杨某又交代了曾实施过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杨某的行为是( )。辩护律师自人民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提高警惕,防止当事人自伤、自残、行凶、脱逃等行为发生。2017年8月10日晚,吴某将下夜班回家的女青年孙某强奸。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吴某得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消息之后,就闻风而逃,至今未回。下列说法,
- 对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后,有权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有( )。有关ACP,哪项正确()。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
- 值庭的司法警察对鼓掌的旁听人员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长江影业公司投资拍摄了一部电影,由知名导演张某执导,吴某担任制片人,其故事情节来
-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除投诉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救济方式?仲裁
人民调解
诉讼#
自己协商C
- 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赵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通知工商局解除赵某的女婿王某(工商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赵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宪
- 火场中发现的尸体,其局部烧伤对生前烧死有意义的是:()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紧急状态)的机关是: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之一是: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警服、佩带警衔专用标志。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 )。有这样一种观点:通观当今世界经济,美国人掌握标准,站在最高端;日本人掌握技术,站在中间;中国人靠力气,只好在低端干苦力。改变这一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只适用于旁听人员。颈部的索沟呈“八”字不相交状是:()下列哪项不是溺死的形态学变化()。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之一是:王某与张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公安机关进行
- 值庭前,司法警察部门可以根据是否有人大代表旁听来选派司法警察值庭。关于大陆法系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某化工生产企业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可以采取下列
- 传递、展示证据是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之一。有无自主呼吸的检查关闭呼吸肌的时间为()。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的调解,具有的特点是(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遵守法庭纪律( )。被告人需要上厕所时,每名被告应由( )名司法警察
- 执行押解任务的司法警察应当(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表述,具有的特点是( )旅行社所交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主要用途是什么?邓某原是K制药公司的技术主管,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
- 值庭的准备工作由审判业务部门组织落实。A公司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B公司员工甲引发的争议中,就确定当事人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小王去某厂应聘,体检合格后,与某厂签订3年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一个月后小王身体
- 司法警察值庭时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训戒、责令退出、强制带离、检查等。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的材料是( )。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是()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
- 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 )。张某意图杀害王某,晚上乘王某在文娱室打扑克之际,放了一把火,结果不但烧死了王某,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设想脱离物质的运动必然导致( )。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
- 根据( )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如果尸体解剖时,发现死者右侧顶结节有表皮剥脱,无明显皮下出血,颈部除有因皮带形成的较宽的缢沟外,在缢沟处颈部两侧有散在的点片状表皮剥脱,相应肌群点灶状出血,缢吊,再缢吊,无法判断
- 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提高警惕,防止( )行为的发生。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A县公安局将案件侦查后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县检察院认为应当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理的,则( )。孙某与周某于2000年结婚,孙某在婚后的第三年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遵守法庭纪律( )。被告人在看管期间患病的,应(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 )。某甲购买了某小区5栋一楼的一套房屋,在征得5栋以及可能受到噪音影响的临近的4栋绝大多数居民的同意后
- 下列哪项不是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 )。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包括: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检察人员,在检察官指挥下,从事与办案有关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包括( )等。小王与某厂签订劳动合同,在试
-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哪些措施?某甲到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故意隐瞒其罹患癌症的事实,并在体检时弄虚作假,保险公司
- 押解重大案件被告人参加庭审时,应注意(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之一是: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相应国家或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下列关于精神障碍的诊断,表述正确的有哪些?范某
- 女性被告人由( )押解。男性司法警察
女性司法警察#
男性或女性司法警察
男性和女性司法警察B
- 遂抄起一根木棍赶去,该男子却因甲打击过重而死亡,应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但应从轻处罚
防卫过当,但应减轻处罚×刑法【考点】正当防卫【解析】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 值庭前,司法警察部门应制定实施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我国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区分为两种类型,即( )。唾液中含有大量水溶性ABH血型物质,常用()法测定。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说法中, 未能准确把握法律体系的
- 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庭押解时应采用的姿势有( )。张某、王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李某的一幢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和王某。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向行政机关提出请
- 对旁听人员,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进行安全检查,下列哪类人员可以进入审判法庭( )。大叶性肺炎的猝死机理是()。未成年人
精神病人
被告人的亲属#
醉酒的人感染中毒性休克
急性心力衰竭
呼吸衰竭
以上都可能#
以上都无可
- 被告人在看管期间患病的,应( )。人民法院贯彻涉灾相关规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 )。作精斑检验时,哪项正确()。人权的内在制约是指:某化工公司发生火灾,导致公司厂房及货物损失。该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
- “肘膝连击”是属于司法警察哪一项训练科目( )。下列哪项不是免疫扩散试验的优点。()队列
擒敌拳#
警棍术
警棍盾牌操可估计抗原含量
适用于混浊检材
易于保存、拍照
操作简单、快速#BD
- 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应了解被告人的( )情况。死者右下腹部发现尸绿斑,一般在死后()小时。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包括有( )。犯罪的基本情况、有无疾病、有无异常情绪#
犯罪的基本情况、有无异常情绪
犯罪的
- 司法警察部门根据( )确定看管警力。下列不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是( )。张某和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约定张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出卖给李某,总价为150万元。后由于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对
- 司法警察押解时(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女性被告人由( )押解。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入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有关规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行政法规并没有
- 朱某和赵某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有可能通过( )方式解决。政府机构管理的范围有(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受案范围方面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润美化妆
- 对旁听人员,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受案范围方面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胡某在晚上拦路抢劫一行人李某,因李某身上财物不多
- 被告人在看管期间有检举、揭发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 )。有关ACP,哪项正确()。审判长
部门领导
本案法官
部门领导和本案法官#ACP试验阳性可肯定精斑
广泛存在于各种组织#
血液中含量最多
所有酶中稳定性最好DB
- 将被告人押入法庭时( )。有这样一种观点:通观当今世界经济,美国人掌握标准,站在最高端;日本人掌握技术,站在中间;中国人靠力气,只好在低端干苦力。改变这一格局的关键在于( )。某甲因疏忽大意造成交通事故,导致某乙
- 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根据( )的指令履行押解职责。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杨某又交代了曾实施过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杨某的行为是( )。审判长
审判员
独任审判员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自首#
立
- 罪犯郝某因强奸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判决执行的时候郝某已经65岁,执行5年后,郝某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日常生活需要人照顾,可以对郝某暂予监外执行。下列( )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