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某在旁听其弟涉嫌抢劫罪的审判中,强行殴打被害人,对此行为,合议庭经院长批准后对刘某处以15日拘留。A省青城市滨海区一化工企业位于海边的化工原料仓库发生爆炸,泄漏的化工原料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
- 是我国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被告人需要上厕所时,每名被告应由( )名司法警察监控。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哪一个不能办理住院手续?思想路线中华考试网
组织路线
-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重要内容是( )如果血型检查表明不符合遗传规律,则说明被鉴定人之间:()政治领导#
思想领导#
组织领导#
决策领导和法制领导#肯定是父子
可能是父子
不是父子#
以上都有可能ABCDC
- 对法官的考核内容涉及德、能、勤、绩几方面,即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 值庭前,司法警察部门应制定( )。亲子鉴定最主要依据()。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检察人员,在检察官指挥下,从事与办案有关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包括( )等。某知名作家去世后,某甲在网络上散
- 值庭的司法警察对随意走动的旁听人员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朱某上学时(16岁)出于好奇,写了一份遗嘱,而后在19岁时因车祸去世,家人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嘱,该遗嘱效力不能认定为:职工刘某,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另一
-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被告人在看管期间患病的,应( )。勒死与缢死的主要鉴别特点是()。A公司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B公司员工甲引发的争议中,就确定当事人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李某的日工资为100元。2014年9月6
- 在下列企业可以不受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为完成和其它单位所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任务
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情形
发生水灾,抢救企业财产#
企业工作规程规定的其他情形C
-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倾倒未列入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低毒或者无毒的废弃物,应当事先获得: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可以免除处罚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许
- 是依照国家法律,以行政的手段进行指挥和管理,使公安机关高效率地执行行政职能。在窒息死亡中,心脏和主动脉内膜红染,其原因是()。党的领导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行政领导#血浓度增高左心及主动脉溶血血液瘀积血液不凝固
- 公安机关主动地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所用RBC悬液浓度和抗体分别为()。中和法测精斑ABO血型时,加A、B、O的所有凹均凝集,则该精斑血型为()。赵某于2014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
- 合议庭收案后,经过审查阅卷,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在民事代理过程中,代理人负有的义务为( )。死者右下腹部发现尸绿斑,一般在死后()小时。枪弹创射入与圆形刺入
- 冯某为救助自家和邻居被洪水所困的财物,未经陈某同意,使用了陈某的渡船。冯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胡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之后又发现其曾经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12年。胡某还需要执行的
-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根据( )的指令履行押解职责。√审判长
审判员
独任审判员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
- 女性被告人由( )押解。男性司法警察
女性司法警察#
男性或女性司法警察
男性和女性司法警察B
-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 )条件。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根据高检院有关规定,除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在检察工作中,涉及下列哪几项案件信息,不得对外公开。( )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 就权利本身来看,它( )脱离义务而存在。死后肝内乙醇脱氢酶,辅酶脱氢酶Ⅰ及α-甘油磷酸酯脱氢酶活性完全消失,其死亡时间为()。人体几乎所有骨骼都有性别差异,但最明显的是()。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特征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根据需要采取不同姿势( )。李某伪造甲公司签章签发支票一张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对于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是某化工公司发生火灾,导致公司厂房及货物损失。该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向
- 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是指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履行自己的职责统一起来,一方面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甲航空公司货运飞机在某地坠毁,造成地面上多人死亡
- 刑罚执行的过程主要包括(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 )某甲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若发生纠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某甲向仲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 )。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监视居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空气栓塞的检查主要是检查()。火场中发现的尸体,其局部烧伤对生前烧死有意义的是:()某甲委托某信托公司
- 刑事司法协助存在于立案阶段的一系列活动。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是( )。×吴红诉姜畅要求其偿还所借的4万元人民币的纠纷案件
蔡旭诉新华医院要求其承担因该院外科医生手术不慎而给自己造成残疾的赔偿
-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读法院判决书时,( )应当起立。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 )。甲与乙有仇。一日甲得知乙为一已婚男子的情妇,即趁同事聚会之际公开
- 司法警察值庭时,时间超过半小时可以替换。在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后,有权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有(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 )。大叶性肺炎的猝死机理是()。在法律行为的分类中,以下根据行为
- 值庭的司法警察发现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可以阻止或劝其退出法庭。某省政府办公厅以办公厅的名义发布一个有关该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的规范性文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省政府办公厅是内
-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 )条件。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庭押解时应采用的姿势有( )。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时,对有疑点的箱包还应( )。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
- 根据《宪法》的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哪些措施?某化工生产企业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
- 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保证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下列哪种情形体现出罪刑相适应原则( )。关于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范某涉嫌诈骗罪,公安
-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包括有(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之日起计算。下列( )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下列()不是检查皮肤金属化的方法。骑马钉适用()面左右的书。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
-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的侧面,面向审判台。在民事代理过程中,代理人负有的义务为( )。×履行其代理职责#
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不能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权益#
在因故暂时无法
- 尸斑发展到指压不褪色,改变体位也不能消失时为:()浸润期#
坠积期
扩散期
红斑期A
- 不属于注发流动的是:( )。下列不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是( )。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除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外,不得对外公开。( )解决图表与正文,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
- 值庭的司法警察在出入法庭时应以齐步或跑步动作行进。甲是某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聘用的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工作;乙为国资委委派到该公司工作的人员,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相互勾结,共同侵吞本单位1千万元
- 注办的作用说到底是为了( )。黄某为无业人员,1980年11月26日出生。1998年11月26日黄某抢劫了下晚班回家的青年女工严某,事后为了灭口,用匕首连刺严某十几刀,致严某失血过多而死亡。黄某在潜逃2年后被抓获。以下对黄某
- 政府机构管理的范围有( )。行政事务#
社会事务#
公安事务#
外交事务#ABCD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尸斑发展到指压不褪色,改变体位也不能消失时为:()形成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因素是:()针对不特定对象而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为是:某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内有30
-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地点可以是(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个罪负刑事责任?(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是(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读法院判决书时,( )应当起立。《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 安全检查时,由检测员提示受检者取下随身携带的物品,放置于设在安全检查门边的工作台上。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缢死者常不能自救的最主要原因是()。甲制作的家具实际价值只有500元,但却向乙称该家具为明清时期古
- 某甲委托某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管理其金融资产,受益人为自己。信托文件规定,某甲死亡时,该信托终止;但信托文件未对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做出规定。现某甲去世,其配偶在世,还有子女两人。那么,信托财产归属于某甲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