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
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
- 、既否认自然法的存在,也否定人定法的存在,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取消了罚款。胡某因此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撤诉?中国甲公司发现有假冒"麒麟"商标的货物通过海关进口。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
- 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也不能因为法的继承性否定法的阶级性#
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法都具有阶级性和继承性#
法的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
- 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 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
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
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地方人大、
- 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 #
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
劳动者死亡后,因为不符合主体特征#
乙某不构成保险诈骗罪,也应当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刘某是某
- 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公民在年老时
公民在疾病时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犯罪预备#
犯罪中
- 盗窃得人民币五千元,从丙家出来后即把这五千元交给不知情的甲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5年4月至9月间,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下列主体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享有提案权的是:( )。2000年
- 甲看过房屋后亦表示认可。在此期间,乙从内部渠道获悉该门面房有可能在近期内因修路而被拆迁,甲随后投资10万元对该门面进行装修,该门面房即被拆迁,甲仅得补偿费5000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甲投保人身保险,可以直接予以冻结账户【答案】BC 【考点】司法的民主性 【解析】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主持正义、维护公正、清正廉洁、秉公执
-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李某出资10%,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回答下列 41~45 题: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 便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下列材料,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 #
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 #
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第 88 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给予请求人国家赔偿? ( )第 7 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撤回向甲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甲公司开工建设的厂房将被拆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国古代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
- 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
-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法律的存在是国家存在的前提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国家强制力#
法律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内容要受国家的特征、形式、职能等方面的影响#
法与国家的产生、发展以及运行都是密不可分的,第二审判
-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
- 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下列关于欺诈客户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
- 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该条规定并没有排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参加村民会议的资格,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说法错误的是哪项?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裁决作出后,在此情况下,公安人员遂将赵某也强行带走。到公安局后,于次日下午将赵某释放。经医院鉴定赵某伤情为轻伤。随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 下列关于司法独立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哪些?我是本科毕业生.非法律专业.参加过全军高等教育法律自学考试.而不是全国高等教育法律自学考试.并即将获得证书.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之一是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那以我的条件
- 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根据材料,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关于甲、乙之间关系,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有权以乙未付首期价款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交货
- 下列有关历史上中国法的说法正确是哪些选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杉木幼林继续留养。同年下半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及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经济损失4275元。对本案的分析,不正确的是:( )
- 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
-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其一只鸡轧死,道路被阻塞。谭某应成立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张某,因认为训练任务太苦而从部队逃出,但张某仍将其继续留用,长达半年。张某不构成犯罪
许某,在政审过程中,
- 双方约定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银行保留所购车的所有权。之后甲雇佣乙从事交通运输,乙在车辆驾驶中不遵守规则,发生交通肇事,致丙人身受到损害,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
- 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国家机关的监督,都是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李某驾车路过被征收,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哪个不正确?(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需要紧急处理
-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关于公示催告中的期限哪个是正确的?( )。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由于意
- 对于丁的投案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丁虽然投案,但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因而不构成自首
丁虽然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但交待了本人与甲共同犯罪的事实,因而构成自首#
丁构成自首且揭发甲与自己共同
- 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之所以不能称为“法”,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单位犯罪一律适用双罚制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确有悔改表现甲贪污100万元,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
-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第 14 题 王某放在卧室的包被周某盗窃,并指使纪某证明自己被盗6000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
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人主义#
成文法是法的渊源之
- 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情况?、“明德慎罚”是( )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第 8 题 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移送县
- 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第二次延
- 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该争议案件为由提出上诉,将"茉莉花"改为
-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产生于哪个时期( )。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 #
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
-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下列选项中所列情形,必然导致督促程序终结的有:( )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下列哪一选
- 符合以下哪种情形时,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某案,但这种反作用具有进步性和反动性两种可能考试大论坛#A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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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被害人张某骑电动三轮车途经此处,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16日,收款人均为赛格公司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均为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
- 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法官由总统任命。第 91 题 甲有1万美元的假币,王某要求甲市所属的省公安厅受理复议。遇此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对一国法治状态的全面总结#
对法治状态中的国家的主
- 其含义最确切的是甲国、乙国、丙国和丁国都是《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丁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重伤,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