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学网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的工业化模板体系包括( )。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214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设计变更(design alteration)、施工人员(constructer)、施工进度(construction progress)、质量问题(quality problem)、开展工作(developing job)、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写字楼工程、资质等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cost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w ...)、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

  • [多选题]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的工业化模板体系包括( )。

  • A. 组合式模板
    B. 永久式模板
    C. 工具式模板
    D. 临时式模板
    E. 拼接式模板

  • 查看答案&解析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发包人承担的是( )。
  • A. 承包人施工设备损坏
    B. 承包人受伤人员的医药费
    C. 永久工程设备的损坏
    D. 施工人员的窝工损失

  • [单选题]甲公司投标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经业主方认可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工程施工中因乙分包的工程发生了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而产生了赔偿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 A. 业主方只能要求乙赔偿
    B. 如果业主方要求甲赔偿,甲能以乙是业主认可的分包商为由而拒绝
    C. 甲不能拒绝业主方的10万元赔偿要求,但赔偿后可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乙追赔
    D. 乙可以拒绝甲的追赔要求

  • [多选题]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cost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w)项目组成》(44号文),下列费用中,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的有( )。
  • A. 二次搬运费
    B.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费
    C. 脚手架工程费
    D. 施工现场办公费
    E.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 [单选题]行政机关在建设工程领域实施的如下行政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行为是( )。
  • A.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B. 吊销资质证书
    C.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核准企业资质等级

  • [多选题]下列方法中,可以用来确定材料净用量的方法有( )。
  • A. 统计法
    B. 理论计算
    C. 测定法
    D. 观察法
    E. 图纸计算法

  • [单选题]某合同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承包人为了赶工,在未经发包人现场确认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便擅自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承发包双方共同
    D. 设计单位

  • [单选题]按照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则( )确定变更价款。
  • A. 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确认后
    B. 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C. 由工程师提出价格,承包人确认后
    D.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工程师确认后

  • [单选题]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进行。
  • A. 当天公开
    B. 当天不公开
    C. 同一时间公开
    D. 同一时间不公开

  • [多选题]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矿井地面矿仓及运输走廊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该工程的工期为18个月,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罚款5万元。   (2)工程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中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业主不参与。   (4)工程若需要变更,必须提前14d通知业主及设计单位,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施工单位无处购买,施工单位提前15天通知了业主,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在运输走廊施工中,由于采用的水泥标号较高,施工单位因施工技术水平的限制要求变更,业主不予同意;另外由于运输走廊上部与选矿厂房连接,而选矿厂房因地基处理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影响选矿厂房的施工工期,但使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最终延误工期0.5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否合理?
  • A.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部分不合理之处。 1)施工现场关系的协调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而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业主负责更有利于开展工作; 2)工程变更的约定没有相关的依据。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变更水泥标号,不能因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低而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不合理的。因为工期拖延1个月,并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材料原定由施工单位购买,但施工单位无法实施,已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了业主,是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0.5个月,关键原因是选矿厂房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对选矿厂房工期造成影响,但对运输走廊施工产生了影响,由于业主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工程总进度计划,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 本文链接:https://www.51ksbd.net/show/3egq8x.html
  • 推荐阅读
    考试布丁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