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主导地位(leading position)、《招标投标法》(inviting and submitting bid law)、技术力量(technical force)、应承担责任(be to blame)、法人资格、业务人员(business operation personnel)、国家重点项目、没有问题(no problem)、某钢铁公司、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
[多选题]选择评估单位应掌握( )等基本条件。
A. 有背景
B. 有执业资格
C. 有规范
D. 有信誉
E. 有实力
查看答案&解析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
[多选题]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监理,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负责空调设备和部分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选择桩基施工和设备安装两家分包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桩基施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桩基施工单位与原申报批准的桩基施工分包单位不一致。经调查,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为保证施工进度,擅自增加了一家桩基施工分包单位。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现浇结构验收时,发现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的强度不合格。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建设单位认为,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资料表明混凝土质量没有问题(no problem)。经法定检测机构对现浇结构的实体进行检测,结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事件3:空调设备安装前,监理人员发现建设单位与空调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括该设备的安装工作。经了解,由于建设单位认为供货单位具备设备安装资质且能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在直接征得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书面同意后,与设备供应单位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
事件4:在给水管道验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部分管道渗漏。经检查,是由于设备安装单位使用的密封材料存在质量缺陷所致。
问题
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1的处理程序。
2.针对事件2中现浇结构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是否应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3.事件3中,分别指出建设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写出正确做法。
4.写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4中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
A. 1.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1的处理程序:首先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要求增加的桩基施工分包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1)针对事件2中现浇结构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
理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
(2)针对事件2中现浇结构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理由:监理单位履行了职责。
(3)针对事件2中现浇结构的质量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应承担责任。
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不应该使用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
3.(1)事件3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空调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括该设备的安装工作。
理由:建设单位没有权利签订设备安装分包合同。
正确做法:设备安装分包合同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与设备安装分包单位签订。
(2)事件3中,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与设备供应单位签订供货和安装合同。
理由:设备安装分包单位没有此权利。
正确做法:应该经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同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4中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多选题](2011)某市政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200万元,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
(1)建设项目法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自行组织招标工作。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展和保证工程质量,建设项目法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招标投标工作作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①2010年3月8日8时至2010年3月12日17时购买招标文件;
②2010年3月30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③2010年4月1日10时组织开标;
④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估算总投资的2%提交投标保证金,计84万元;
⑤所有工程材料均由中标人采购,但钢材需按建设项目法人指定,采购某钢铁公司的产品。
(2)在项目施工接近尾声时,为尽快发挥建设项目效益,需要增加约200米的附属道路工程,投资估算为150万元,建设项目法人拟对该工程不再进行施工招标,直接委托原中标单位施工。
问题
1.说明该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的理由。
2.建设项目法人自行组织招标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3.本项目应采用何种计价方式?说明理由。
4.建设项目法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有无不妥?说明理由。
5.分析该附属道路工程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可行性。
A. 1.必须公开招标的理由:由于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00万元,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2.自行招标的条件包括:(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3.本项目应采用的计价方式是单价合同。
理由:会使合同双方风险得到合理的分配。
4.建设项目法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安排有不妥之处。
(1)2010年4月1日10时组织开标。
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估算总投资的2%提交投标保证金,计84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3)钢材需按建设项目法人指定,采购某钢铁公司的产品。
理由:进行材料采购时,不得指定专门的公司。
5.增加附属道路工程是对已建成项目的扩建,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会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所以不用再进行招标。
本文链接:https://www.51ksbd.net/show/69edv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