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夫妻共同财产(common property of the couple)、被不起诉人(non-defendant)、《担保法》、构成犯罪(a crime)、《行政复议法》第28条、附带性审查(incidental review)、不起诉决定书(nol pros decision in writing)、共同财产分割、违反法定程序(violation of legal procedure)
[多选题]下列有关美国司法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与州法院组织系统
B. 联邦法院的判决对州法院审理相同案件具有约束力
C.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源于1803年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D. 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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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第 56 题 下列情况哪些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A. 破坏正在制造或修理中的交通工具
B. 破坏已制造完工尚未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
C. 破坏交通工具的重要装置或零部件,制造隐患,足以使其具有发生倾覆或毁坏的危险
D. 彻底毁坏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件,使其无法使用
[单选题]第 7 题 甲在一天夜班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人抢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犯罪嫌疑人乙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书送达乙、其所在的单位和被害人
B. 不起诉决定书(nol pros decision in writing)应当公开宣布,一经宣布立即生效
C. 公安机关认为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复议意见书后30日内作出决定
D. 被不起诉人乙和被害人甲一样有权自收到决定书7日内直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单选题]第 7 题 王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被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B. 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C. 李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D. 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多选题]第 19 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 )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且在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A.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 适用依据错误的
C. 违反法定程序(violation of legal procedure)的
D. 具体行政行为有不当之处的
[多选题]假设仅伟达公司向银行偿还了15万元的贷款,则伟达公司取得哪些权利?( )
A. 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15万元
B. 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偿还5万元
C. 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偿还5万元,并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5万元
D. 可以先请求信利商场偿还,不足部分再分别向百利公司、兴发公司请求偿还
[多选题]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 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 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 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 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 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incidental review)为主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多选题]假设二审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张小丽的精神病治愈,她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准备申请再审,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她的何种请求法院不得再审?
A. 请求撤销离婚判决
B. 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 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D. 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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