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布丁学网发布"【案例五】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布丁学网建筑工程频道。
[多选题]【案例五】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JLGCS04_4005_1.gif]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工作C开始后,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变更申请,由于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修改设计图纸,施工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尽快签发工程变更单。 事件2:施工中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工作G停工2个月、工作H停工1个月,并造成施工单位20万元的窝工损失,为确保工程按原计划工期完成,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后,工作H按原计划时间完成,产生赶工费15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费用补偿35万元,工程延期3个月。 事件3:工程开工后第1~4月拟完成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如图5-2所示:[JLGCS04_4006_1.gif] 【问题】 1.确定图5-1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及关键工作,计算工作G的总时差。 2.针对事件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 3.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分别为多少?说明理由。 4.针对事件3,指出程在第4月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以投资额表示)。
A.
1.图5-1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为25个月。关键工作有A,C,E,F,H,J,L,N。工作G的总时差=工作G的最迟完成时间一工作C的最早完成时间= (25 -6 -5) -(3+8) =3(个月)。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3.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为15万元的赶工费以及20万元窝工损失中属于人员窝工损失的费用。理由: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3个月的索赔应不予批准。理由:工作H为关键工作,停工1个月将影响总工期,但在建设单位要求下通过赶工使工作H按原计划时间完成,所以不影响总工期。而工作G有3个月的总时差,停工2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4.工程在第4月末的投资偏差为: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一已完工程实际投资=1 400 -1 200= 200(万元),大于(),表示实际消耗费用低于预算费用。工程在第4月末的进度偏差为: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一拟完工程计划投资=1 400 -1 700=- 300(万元),小于0,表示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拖后。
【命题点与拓展】本案例第1题主要考查双代号网络图中总工期、关键工作的确定以及总时差的计算。双代号网络图中,某条线路上所有工作的持续时间之和最大时,该线路为关键线路。关键线路的持续时间之和即为该工程的总工期,且工程中的关键线路至少有1条。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无论关键工作提早或延误完成,都会对总工期产生影响。根据图5 -1,关键线路有两条,即线路①→②→④→⑤→⑦→⑧→⑨→⑩和线路①→③→④→⑤→⑦→⑧→⑨→⑩。线路①→②→④→⑤→⑦→⑧→⑨→⑩的关键工作有A,E,H,J,L,N,该关键线路的总工期为4+3 +4 +3 +5 +6 =25(个月)。线路①→③→④→⑤→⑦→⑧→⑨→⑩的关键工作有C,F,H,J,I,N,该关键线路的总工期为3 +4 +4 +3 +5 +6 =25(个月)。所以,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为25个月。以不影响工程的总工期为前提条件,该工作可利用的机动时间即为总时差。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工作的总时差=该工作的最迟开始(完成)时间一该工作的最早开始(完成)时间。根据图5一1,工作G最迟完成时间为25 -6 -5 =14(个月),最早完成时间为3+8 =11(个月),所以工作G的总时差为14 -11=3(个月)。本案例第2题主要考查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本案例第3题主要考查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n一般来说,当工作延误时间没有超过工作总时差时,不会造成工期延长,只有超过工作总时差时,才会对超出的时间进行延期。工作G的总时差为3个月,因此G停工2个月不会影响总工期。工作H为关键工作,停工1个月将会影响总工期,但在建设单位要求下通过赶工已使工作H按原计划时间完成,所以不会影响总工期。【注:本案例中,只提到窝工损失20万元,并未区分人员窝工损失和机械窝工损失,但目前关于不可抗力相关规定的最新规范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该规范中规定,人员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机械窝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建议考生在后续备考中按照该内容进行学习】本案例第4题主要考查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的计算。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 50358-2017),用赢得值管理技术进行费用、进度综合控制,基本参数有三项:(1)计划工作的预算费用(BCWS);(2)已完工作的预算费用(BCWP);(3)已完工作的实际费用(ACWP)。其中,BCWP即所谓赢得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上三个参数可以形成三条曲线,即BCWS,BCWP,ACWP曲线。投资偏差CV=BCWP -ACWP,由于两项参数均以已完工作为计算基准,所以两项参数之差,反映项目进展的费用偏差,即投资偏差。cv=0,表示实际消耗费用与预算费用相符;cv>0.表示实际消耗费用低于预算费用;cv<0,表示实际消耗费用高于预算费用,即超预算。进度偏差sv=BCWP - BCWS,由于两项参数均以预算值作为计算基准,所以两者之差,反映项目进展的进度偏差。SV=0,表示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SV>0,表示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提前;SV<0,表示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