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布丁学网发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布丁学网建筑工程频道。
[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屋面防水工程3年
B. 电气管线工程2年
C. 给排水管道工程2年
D. 外墙面防渗漏3年
E. 地基基础工程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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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单选题]监理规划的审核内容不包括( )。
A. 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的审核
B. 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核
C. 对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法和控制部位应重点审查
D. 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的审核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B.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C.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D.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使用违约金条款
E.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单选题]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 )。
A. 措施费
B. 垫付资金
C. 工程款
D. 定金
[单选题]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内容是( )。
A. 施工总工期目标是否留有余地
B. 主要工程项目能否保持连续施工
C. 施工资源供应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D. 施工顺序是否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等条件相吻合
[单选题]单位工程验收时,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是在( )的基础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的。
A.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B. 检查资料文件
C.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D. 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的有()。
A. 中标通知书
B. 招标文件
C. 监理合同
D. 施工组织设计
E. 监理大纲
[单选题]从质量验收的角度讲,一个学校中的一栋教学楼是一个( )。
A. 单位工程
B. 分部工程
C. 分项工程
D. 检验批
[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工程监理单位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
A. 征得质量监督机构书面同意
B. 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C. 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D.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多选题]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A、B、C、D、E五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A包括拆除废弃建筑物和新建工程两部分.拆除废弃建筑物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乙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1:由于拆除废弃建筑物的危险性较大,乙施工单位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了有甲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会后,乙施工单位将该施工方案送交项0监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便签字同意实施。
事件2: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废弃建筑物拆除前7日内,将资质等级证明与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事件3:受金融危机影响,建设单位于年1月20日正式通知甲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D、E。而此前,甲施工单位已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购了用于子项目D、E的设备,并支付定金300万元。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建设单位于2011年2月10日书面通知甲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事件3中,建设单位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如果甲施工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而继续子项目D、E的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哪些工作?
4.事件3中,若解除施工合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甲施工单位应得到哪些费用补偿?
A. 1.事件1不妥之处:
(1)专家成员不妥:专家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审批签字程序不对:
①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②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专家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于论证内容要提出明确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2.事件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将资质等级证明与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妥。
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先将资质等级证明直接报送甲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由甲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专项施工方案,经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建设单位应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如果甲施工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2)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意见。
(3)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
(4)在总监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4.合同解除后,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甲施工单位应得到如下补偿:
(1)甲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应得到的款项;
(2)按批准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之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利润补贴;
(6)施工合同规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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