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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2022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矿业工程)历年考试试题下载(7N)

来源: 布丁学网    发布:2022-05-27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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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学网发布建筑工程2022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矿业工程)历年考试试题下载(7N),更多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矿业工程)的考试试题请访问布丁学网建筑工程频道。

1. [单选题]煤系地层是典型的沉积岩层,下列关于其基本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常见岩石为砂岩、泥岩、灰岩等
B. 煤系地层在形成过程中易形成褶曲、断层等构造和构造破坏
C. 地层的分布和受力状态很少会受到构造作用(tectonism)和构造破坏的影响
D. 地层以层状分布形式为主


2. [多选题]1.背景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矿井地面矿仓及运输走廊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该工程的工期为18个月,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罚款5万元。 (2)工程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中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业主不参与。 (4)工程若需要变更,必须提前14d通知业主及设计单位,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施工单位无处购买,施工单位提前15天通知了业主,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在运输走廊施工中,由于采用的水泥标号较高,施工单位因施工技术水平的限制要求变更,业主不予同意;另外由于运输走廊上部与选矿厂房连接,而选矿厂房因地基处理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影响选矿厂房的施工工期,但使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最终延误工期0.5个月。 2.问题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否合理?

A.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部分不合理之处。1)施工现场关系的协调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而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业主负责更有利于开展工作(developing job);2)工程变更的约定没有相关的依据。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变更水泥标号,不能因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低而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不合理的。因为工期拖延1个月,并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材料原定由施工单位购买,但施工单位无法实施,已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了业主,是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0.5个月,关键原因是选矿厂房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对选矿厂房工期造成影响,但对运输走廊施工产生了影响,由于业主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工程总进度计划,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3. [单选题]与甲有合作关系的钢材供应商乙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运送10吨钢筋到甲工地,甲经验收确认钢筋合格后用于工程施工,则该合同属于( )。

A. 有效合同
B. 无效合同
C. 可撤销合同
D. 可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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