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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2022模拟考试冲刺试题231

来源: 布丁学网    发布:2022-08-20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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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布丁学网发布监理工程师2022模拟考试冲刺试题231,更多监理工程师的模拟考试请访问布丁学网建筑工程频道。

1. [多选题]以下有关招标过程中的现场踏勘,说法正确的是( )。

A. 现场踏勘由招标人组织
B. 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C. 现场踏勘中,有投标人对相关内容提出异议,招标人需要澄清说明的,招标人必须将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提出人
D. 现场踏勘的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
E.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由此作出的判断,招标人应承担责任


2. [多选题]下列投资偏差的原因中,属于业主原因的有(  )。

A. 人工涨价
B. 利率变化
C. 投资规划不当
D. 施工方案不当
E. 未及时提供场地


3. [多选题]某水闸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闸的启闭机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同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为了确保水闸施工质量,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在设计文件中标明了水泥的规格、型号等技术指标,并指定了生产厂家。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与生产厂家签订了购货合同。为了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水闸的基础工程施工,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时,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擅自投入施工使用。监理机构在对浇筑而成的第一块闸底板检查时,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监理机构便通知施工单位该批水泥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家将不合格的水泥退换,厂家认为质量没有问题,若要退货,施工单位应支付退货运费。施工单位不同意支付,厂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的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问题】 1.建设单位标明水泥的规格、型号等技术指标,指定生产厂家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投入使用,此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3.监理机构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通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该批水泥是否合理?为什么? 4.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该批水泥是否合理?为什么? 5.水泥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退货费用,建设单位代扣退货运费款是否合理?水泥退货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A. 1.建设单位指定水泥的规格、型号是合理的,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家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应当指定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 2.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擅自投入使用,此做法不正确。正确做法是:施工单位运进材料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有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的检验报告,经监理机构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3.监理机构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通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该批水泥是合理的。因为这是监理单位的职责和职权。 4.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该批水泥是合理的。因为水泥生产厂家供应水泥不符合供货合同的要求。 5.水泥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退货运费是不合理的。因为退货是生产厂家违约引起的。厂家应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代扣退货运费款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水泥的购货合同关系与建设单位无关。水泥退货的经济损失应由生产厂家承担,因为责任在生产厂家。


4. [单选题]下列在建设工程中发生的事件中,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除外责任的是( )。

A. 台风导致脚手架坍塌
B. 雷电引起火灾
C. 建筑材料运输车在工地被吊袋砸坏
D. 洪灾引起的沉降


5. [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 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合同
D. 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的合同
E.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6. [单选题]某项目分项工程的施工具备隐蔽条件,经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承包人继续施工,后工程师又发出重新剥露检查的指示,承包人执行了该指示。重新检查表明该分项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承包人修复后再次隐蔽,下列关于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B. 给予经济损失补偿,不顺延合同工期
C. 顺延合同工期,不补偿经济损失
D. 补偿经济损失并顺延合同工期


7. [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有( )

A.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B. 针对采用新工艺的建设工程提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C.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D.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 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有关部门备案


8. [多选题]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部分建议如下: (1)省外投标人必须在工程所在地承担过类似工程; (2)投标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中标的,可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4)中标人可以将某些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符合条件的分包人完成。 事件2:施工合同约定,空调机组由建设单位采购,由施工单位选择专业分包单位安装。 空调机组订货时,生产厂商提出由其安装更能保证质量,且安装资格也符合国家要求。于是,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与该生产厂商签订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但施工单位提出已与甲安装单位签订了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经协商,甲安装单位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空调机组生产厂商。 事件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对下列5项工作的费用发生争议:①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有关手续;②项目监理机构现场临时办公用房搭建;③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④项目监理机构影响到正常施工的检查检验;⑤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 事件4:工程完工时,施工单位提出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0年,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问题: 1.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和甲安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事件3中,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分别应由谁承担?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4中施工单位的说法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A. 1.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和理由。 建设(1)不采纳。 理由: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设(2)不采纳。 理由: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建设(3)不采纳。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4)采纳。 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与该生产厂商签订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理由:建设单位不得直接为施工总承包单位(general contract unit)指定分包单位。 事件2中甲安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甲安装单位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空调机组生产厂商。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事件3中,第①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承包人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事件3中,第②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事件3中,第③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理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事件3中,第④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原则上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果实际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其后果责任由检验结果的质量是否合格来区分合同责任。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事件3中,第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理由: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应由承包人组织,费用包括在安装工程费中。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4中施工单位说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提出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0年。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提出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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