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其他费用(miscellaneous expense)、投资收益率(rate of return on investment)、共同努力(joint efforts)、总结报告(summary report)、相关规定(relevant regulations)、交通主管部门(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traffic)、质量监督机构(quality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s)、主观随意性(subjectivity and arbitrariness)、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投资经济效果(investment economic effect)
[多选题]1.背景材料: 某高速公路施工合同段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施工,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工程合同,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了交工验收申请。 2.问题: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2)交工验收有哪些主要工作内容? (3)参加交工验收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A.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2)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quality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s)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2)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3)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4)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5)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6)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7)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3)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