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对他人死亡的结果能否预见不同
题目: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相区别的关键是( )。
解析:解析: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对他人死亡的结果能够预见,而意外事件致人死亡则对他人死亡的结果不能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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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解析:解析: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同类客体是对直接客体的概括,而一般客体是对同类客体的概括。犯罪的一般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整体。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作为同一类客体的社会关系具有相同的或者相近的性质。只有依据同类客体,才能对犯罪作科学的分类,建立严密、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一种犯罪可以同时侵害数个直接客体。比如,抢劫罪既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人或物。所以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
[单选题]2003年7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按当年高考政策,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奖励。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将洪某的“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
荣誉权
解析: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自己荣誉称号,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剥夺的民事权利。名誉权主要指主体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他人恶意贬毁和损害。姓名权是指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和侵害。信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和履约能力在社会上获得公平评价而享有的利用、保有和维护该利益的权利。洪某所获得的“市优秀学生干部”是洪某的荣誉,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所以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荣誉权。
[单选题]张某委托李某代理其买一辆汽车,这属于( )。
单项事务代理权
解析:解析:本题中张某委托事务的内容仅仅是单一的内容,应属于单项事务代理权。
[单选题]“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刑事立法原则出自( )。
《人民解放军宣言》
[单选题]资本主义法是从( )开始萌芽的。
封建社会的中后期
解析:解析: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初是在封建社会内部自发地产生并逐渐成长的,而资本主义法则萌芽于封建社会中后期。
[多选题]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具有的特点是( )。
必然性
直接性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原理,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直接性的特点。因此,AD是错误的,BC是正确答案。
[多选题]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 )。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州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人大可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B项、C项是正确的;A项、D项是错误的。
[多选题]在下列中央国家机关中,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机关是( )。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产生,必须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规定中央军委主席(不是中央军委)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国家主席的职权要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结合起来行使。因此,A项、D项是正确的;B项、C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