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题目: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
C 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题中,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且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即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本题中,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发表了。
选项C正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选项D错误。首先,选项D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著作权。关于是否要经过诗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2006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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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第 1 题 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而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又未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解析:[考点] 审判监督程序
[多选题]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某日一起到所住楼房的15层电梯间的走廊里玩耍。玩耍过程中,三人拿了走廊中的三个啤酒瓶,一起从电梯间破损的窗户往下扔。住在底层的丁恰好怀抱2岁的儿子戊走出楼房。其中一个酒瓶正砸在戊的头上,致使其当场昏迷。丁立即将其送至医院,但抢救无效,于第三日死亡。因无法认定是谁造成损害,故就损害赔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戊之死亡的责任应由甲、乙、丙三人的监护人负连带责任
戊住院期间支付的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丁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涉及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和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问题。由于甲乙丙三人均实施了危险行为,即从楼上往楼下扔啤酒瓶,但又不能证明是谁扔的啤酒瓶导致戊的死亡,故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负连带 责任。由于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故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A选项正确。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中,受害人死亡之前住院花费的医疗费以及护理费、营养费等均应赔偿,故B选项正确。致人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用,故C选项错误。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为ABD。
[多选题]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一些状况不满,想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主张权利。现咨询于刘律师,下列说法应当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
张某主张查阅、复制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阅申请,但张某可以向法院要求公司查阅
若张某对公司的分立的股东会决议坚决反对,则张某有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 日内向公司主张收购其股权,达不成协议时,张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张某认为董事会成员在经营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起诉董事会要求赔偿
解析:《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多选题]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多选题]下列哪些机构和人员能够成为承担《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主体?
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