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题目: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解析:

【答案】AC

  【考点】破产债权

  【解析】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虽然该债权未到期,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可以就此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选项B错误。《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法院在受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与乙公司成立但目前还未履行完毕的服装加工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乙公司无权单方请求湘江公司继续履行,因而该请求也不属于破产债权。

  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据此可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依然属于破产债权,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选项D错误。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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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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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约司法成本 

    促进司法民主 

    提高司法效率 

    推行司法公开 

  • 解析:

    答案】AC

      【考点】严格公正司法

      【解析】选项A正确。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总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选项B错误。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不选。选项C正确。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选项D错误。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题,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不选

     


  •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位同学讨论了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他们都认为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0个方面事项只能由法律调整,大体上解决了长期以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明确的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但他们在如何具体认识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请指出他们下列见解中不正确的是?
  • 甲同学认为,立法法规定的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范围,就是法律的全部调整范围。

    乙同学强调,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民事制度、经济制度不能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

    丙同学说,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10个方面事项不是绝对只能由法律调整的,必要时国务院根据法律制定机关的授权也可以用行政法规调整

  • 解析:

    ABC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的调整范围。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同时,第9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因此,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立法原意,本条规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但并不是说其他事项就不能制定法律,所以甲同学的观点是错误的。乙同学的错误在于,《立法法》只将民事基本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列入必须制定法律的范围,并不是说所有的民事制度、经济制度都不能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丙同学没有正确认识到立法法第9条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事项都可以先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制定法律,所以丙同学是错误的,丁同学是正确的。本题应选A、B、C。

     


  • [多选题]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 [单选题]某科研院所工程师李某因评奖原因对所领导不满,于是便把自己的属于国家机密的科研成果发布到国际互联网上,以泄私愤,结果给国家利益造成很大损失,对李某的行为应定( )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又因为李某显然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所以应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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