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题目:为响应市政府工作报告号召,其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联合进行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以出售相关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为由,当场没收某商场违法商品200件,并出具了由公安局署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商场处以 10000元的罚款。商场对罚款处罚决定不服,于 2006年3月26日向该县法院起诉。法院于4月 8日立案受理,并于4月16日向工商局和公安局发送起诉状副本。4月22日法院收到答辩状。 7月5日开庭审理,于7月20日判决变更了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于8月3日向第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二审法院由审判员1人和陪审员2人组成合议庭审理,10月10日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且宣告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无效。二审期间,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1个月。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和种类。没收属于财产罚的一种。所以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题中公安机关无权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罚款决定适用程序错误,则处罚决定无效。所以选项B正确。罚款处罚决定书上是由公安机关署名的,所以该处罚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没收不属于听证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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