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题目: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解析:

B

  【考点】选举机构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因此,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选项B说法错误。《选举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据此可知,应当是“指导”而非“领导”。选项C说法正确。《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项D说法正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第 44 题 下列关于刑法上危害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 没有危害行为,则没有犯罪

    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一种

  • 解析:不作为只是相对于某一事物而言采取了消极的行为姿态,不等于其没有任何行为和举动,只是没有做有法定义务做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不作为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

  • [多选题]甲公司新开发了一款摄像机,申请了专利和商标注册,产品销售时附有装帧精美的说明书。乙厂仿制该摄像机,复制产品说明书,并使用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销售。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 )
  •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

  • 解析:本题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乙厂仿制该款摄像机侵犯了甲公司专利权,乙厂用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销售,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产品说明书受著作权法保护,乙厂侵犯了甲公司著作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单选题]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 丙市法院


  • [多选题]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 [单选题]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 推荐下载科目: 保险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师 企业法律顾问 公共营养师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其它 技工类 社区工作者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