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题目: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
A
【考点】域外犯罪管辖与引渡
【解析】选项A正确。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直接行使管辖权,将其拘捕。选项B错误。张某侵吞了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属于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的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选项C错误。公海上的船舶管辖权包括船旗国管辖和普遍管辖。这里甲国商船的船旗国并非中国,且这里也没有提及该商船有海盗、非法广播、贩奴或贩毒行为,故中国的执法部门无权登临检查该商船,无权缉拿其乘客。选项D错误。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地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因此,甲国没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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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孙某是一个著名的影星,相关消息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有个记者对孙某相关的某事做了报道,但孙某认为记者的报道失实,要求记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记者拒绝。孙某恼羞成怒,出资雇用几个人将该记者打伤。后来司法机关介入,将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孙某声称,他明知打伤记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记者的报道严重失实,他忍无可忍。社会公众对孙某的行为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应当罪加一等
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体现了了法的指引作用
公众对于此事的议论和不同看法,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孙某是公众人物,他应当容忍自己的私人生活曝光于公众,法律对他的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也就不如普通人那么高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和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所以,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本题中,孙某明知法律禁止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却实施了伤害行为,说明了法对他的指引作用。指引作用的对象是孙某自己的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社会公众通过孙某之事了解到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这是通过法的实施对社会公众产生了影响,具有教育作用,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在法律的适用中,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人的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情况而加以区别对待,所以对孙某应予以正确的法律评价,既不能因其明知故犯就罪加一等,也不能因其是公众人物就剥夺对其隐私权的保护,所以,选项A、D是错误的。
[多选题]下列有关《德国民法典》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该法典基本上是在日尔曼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解析:正确答案:A,D
[单选题]第 43 题 某国有电缆厂在春节期间被盗,丢失一大批电缆,数额巨大。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应属内部人员所为,故认为应由该厂保卫科自行查处,故不予受理。该厂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如该案进入到诉讼阶段,则该厂和检察院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单位作为被害入的相关特点。单位作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主要表现在:(1)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故A项说法错误。(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故D项错误。(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诉讼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c项正确。注意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其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而B项中"法定代理人"适用情形是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故B错误。
[单选题]如果获救财产为600万元,也保护了环境。按后来达成的协议,按获救财产的20%支付了救助报酬,即120万元,问按法律规定,乙最多能得到的救助款项为:( )
65万元
解析:《海商法》第182条、第183条。乙最多能得到65万元救助报酬。因为乙只能获得特别补偿款项,为其支出救助费用的130%,即50万元×130%=65万元。
[单选题]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体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