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2015年4月20日
题目: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分别为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工程实际竣工。由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欲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其最迟必须在( )前行使.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014年10月20日实际竣工,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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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高压成套装置是指由一个或多个高压开关设备和相关的( )等设备组成的组合体。
控制
测量
信号
保护
[多选题]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点有( )。
整个建设项目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对业主方节约投资较为有利
缩短建设周期,进度控制较为有利
解析: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对其进行招标。因此,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当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任务和责任。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认为业主选定的某个分包人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而业主执意不肯更换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并且不承担该分包人所负责工程的管理责任。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方认可。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通常是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在合同价方面有以下优点:(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合同价,因此整个建设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2)所有分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3)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合同价对业主是透明的。因此,正确选项是ABC。
[单选题]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要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对失信行为特别恶劣的单位和人员,要( )。
坚决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
[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工程量清单过程中出现计价规范中没有的项目时,应采取的措施是( )。
编制人补充项目
编制人补充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解析: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是为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基础,也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的基础,同时还有调整实施过程中工程量、作为结算的依据的作用,因此,对于缺项的情况,再补充才能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清单规范明确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正确答案为AB。
[单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解析: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实际竣工之日或约定竣工之日起计算。
[多选题]资金成本中的资金使用费包括( )。
向股东支付的红利
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
[单选题]对于单价合同计价方式,确定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是( )。
实际工程量和合同单价
[单选题]《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 )的罚款。
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1年至2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