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卜者

题目:在商朝,参与司法、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

解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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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
  • 生活资料

    生产资料

    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

  • 解析:解析:现行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里的财产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公民合法享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故ABD正确。C项属于遗失物,拾得人对其不享有财产权,应归还失主。故C项错误。

  • [单选题]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以下条件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 如果我今年年底出国,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是:未来性、或然性、意定性、合法性、特定的目的性。只有同时符合这五个要求的条件才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在本题中,A为过去的条件,B为法定条件,C为非法条件,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成立犯罪不可缺少的要素是( )。
  • 犯罪行为

  •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要件。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有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不可缺少的要素。故选A项。不选B项的理由:犯罪结果并非存在于一切犯罪中,行为犯、预备犯、未遂犯就不要求具备犯罪结果。不选 C项的理由:犯罪目的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目的。不选D项的理由: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它不影响犯罪主观方面的成立。

  • [单选题]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
  •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 解析:解析: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可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根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根据宪法的作用和功能,可以将宪法分为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与中立性宪法。

  • [多选题]买卖合同属于( )。
  •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 解析:解析: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买卖双方都要承担合同义务,支付对价,因此是双方、双务、有偿法律行为,但不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D是错误的,ABC均为正确答案。

  • [单选题]章明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若对其适用缓刑,则其缓刑考验期应为( )。
  • 3年以上,5年以下

  • 解析:解析:《刑法》第73条第2款规定:“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 [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
  • 除斥期间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2)两者的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3)两者的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是在当事人主张时,人民法院予以援用;而除斥期间则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除斥期间则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就本题而言,债权人行使债权撤销权的期间是5年,这属于债权人享有债的保全这一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即行消灭。且这5年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可见,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我国目前尚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因此,排除B项。期日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期日是指某一特定的日期,因此,排除C项。注意:民法上规定了许多期间,怎样判断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呢?因为理论上的比较往往难以判断某一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一般来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而除斥期间一般来说针对的是支配权,如果大家仍然无法区分,则应作如下判断:法律没有指明是诉讼时效的,应当认定为除斥期间。

  • [单选题]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
  • 3年以上,10年以下


  • [单选题]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 解析:解析:选项A,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应该按照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选项B,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处理;选项C,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他人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害被害人的,按照绑架罪处理,但法定刑升格;选项D,根据我国《刑法》第241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规定,强行与所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应该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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