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题目: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本题以案例形式考查无权代理的法律特征
根据《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从题目上看:A项错误,该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C项错误,经催告后被代理人未作任何表示,视为拒绝追认;D项错误,乙公司不构成表见代理;B项正确。
【考点】考查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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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有( )。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解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感官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多选题]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的内容包括( )。
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
拥有的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
解析: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故选项A、B、C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