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违法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题目:法律责任是指
解析: 卫生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规定了十余个与违反卫生法有关的罪名:
(1)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犯罪;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犯罪;
(4)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犯罪;
(5)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犯罪;
(6)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7)违反国境卫生检疫罪;
(8)违反规定造成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9)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玩忽职守的犯罪、危害环境的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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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乌梅丸证的治法是
清上温下,安蛔止痛
解析:乌梅丸证
【原文】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338)
【释义】本条论蛔厥的证治。蛔厥证因蛔虫内扰所致,有时作时止的特点,且常有吐出蛔虫的病史,故曰“今病者静,而复时烦”,“其人当吐蛔”。因病人脾虚肠寒,蛔虫不安其位,内扰上窜,产生剧烈疼痛,而使病人烦躁不宁。若蛔虫内伏不扰,则疼痛、烦躁消失,故称“须臾复止”。若病人进食,则可引起蛔虫扰动,不仅疼痛又生而烦躁,且可致胃失和降而发生呕吐,蛔虫有可能随之吐出。蛔厥证的治疗,当用清上温下,安蛔止痛的乌梅丸。
乌梅丸由乌梅、细辛、干姜、黄连、当归、炮附子、蜀椒、桂枝、人参、黄柏组成。方中重用乌梅,为安蛔止痛之主药。用苦寒之黄连、黄柏,以清上热;用辛热之细辛、干姜、附子、蜀椒、桂枝,取其气辛以伏蛔,温以祛下寒;用人参、当归益气养血;米饭、蜂蜜和胃缓急。全方酸苦辛甘并投,寒温攻补兼用,为清上温下、安蛔止痛之要方,亦可治寒热错杂、虚实互见之“久利”,实为厥阴病寒热错杂证之主方。
[单选题]中度发热的口腔温度是
38~38.9℃
解析:发热的临床分度
低热 37.5~38℃
中等度热 38.1~39℃
高热 39.1~41℃
超高热 41℃以上
热型及临床意义
1.稽留热 [稽留热.png]
39~40℃。
24小时波动范围不超过1℃。
常见于肺炎链球菌肺炎及伤寒高热期。
2.驰张热 [驰张热.png]
>39℃。
波动范围>2℃。
常见于败血症、风湿热、重症肺结核及化脓性炎症等。
(败/湿/结/脓)拜师结盟。
3.间歇热 [间歇热.png]
体温骤升达高峰后持续数小时,又骤降至正常水平;无热期可持续1天至数天,高热期与无热期反复交替出现。
见于疟疾、急性肾盂肾炎等。
4.波状热 [波状热.png]
体温渐升至39℃或以上,数天后渐降至正常水平,持续数天后又逐渐升高,如此反复多次。
常见于布鲁菌病。
5.回归热 [回归热.png]
体温骤升至39℃以上,持续数日后又骤降至正常水平,高热期与无热期各持续几天后规律地交替一次。
见于回归热、霍奇金病等——回家挥霍。
6.不规则热 [不规则热.png]
发热的体温曲线无一定规律。
常见于结核病、风湿热、支气管肺炎、渗出性胸膜炎等。
[单选题]侧伏坐位适宜取哪个部位的腧穴
适宜于取头部一侧、面颊及耳前后部位的腧穴
解析:侧伏坐位 适宜于取头部的一侧、面颊及耳前后部位的腧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