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题目: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贾某于寒假期间在方正电子图书网站上通过信用卡付费1元阅读了《商法学》一书,耗时2小时,对于贾某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以及客体。 【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也包括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其价值和利益在于物中所承载的信息、知识、技术、标识(符号)和其他精神文化。同时它是精神活动的物化、固定化。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西方学者称之为“无体(形)物”。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基于此,C项表述是正确的,电子书是一种无体财产的电子形式,贾某和方正电子图书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精神财富,所以该项应当入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可以由权利人进行合法转让的,方正电子图书购买了《商法学》作者的版权,故其也是合法的电子版权人,所以方正电子图书让读者阅读电子图书的行为是合法的,贾某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D项是错误的。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例如买卖法律关系就包含着这样两个相互联系的单向法律关系,贾某和方正电子图书网站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一种买卖法律关系,是双边法律关系,所以A、B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不应当入选。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B 票据具有无因性,即使产生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或者被解除,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仍然可以继续有效流通。
本题中,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票据的效力并不受影响,因为李某接受汇票后已背书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张某无权请求李某返还汇票或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更无权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因此A,C,D错误。但张某可依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请求李某返还价金。所以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