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1年3月1日,某建筑公司与某水泥厂签订了一份购买水泥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水泥厂于2011年4月12日将100t水泥运至建筑公司的施工现场,建筑公司验收货物后三天内支付水泥款。2011年4月12日,水泥厂如约将水泥运至建筑公司的施工现场并通过了建筑公司的验收,但建筑公司却一直没有支付水泥款。2011年5月4日,水泥厂计划起诉,但由于2011年5月4日~6月4日发生了洪水导致交通中断,使得起诉活动无法进行。2013年4月20日,水泥厂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偿还水泥款,但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对其请求不予支持。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本案例不符合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条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必须发生在最后六个月内。
[单选题]某工作有2个紧后工作,紧后工作的总时差分别是3天和5天,对应的间隔时间分别是4天和3天,则该工作的总时差是( )天。
正确答案 :A
7
解析:总时差TFi等于该工作的各个紧后工作j的总时差TFj加该工作与其紧后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LAG之和的最小值,即;TFi=MIN(LAG+TFj),本题该工作总时差应为3+4=7天。参见教材P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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