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某建筑工人欲泄私愤谎报火警
题目:因违反《消防法》而有可能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是( )。
解析:行政拘留属对于自然人实施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行政处罚。按照《消防法》的基本精神,仅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设定行政拘留。综合《消防法》第63、64条,以下情形情节严重时,处行政拘留:(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2)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3)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4)过失引起火灾的;(5)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6)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7)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8)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9)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A选项情节较轻,非正选项。B选项属单位作为主体的违法行为,现行法律中设定的行政处罚通常不涉及自然人。D选项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仅C选项较为符合题意。
【考点】本题考查《消防法》中的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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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建设工程不良行为中,属于施工企业资质不良行为的是( )。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解析:依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施工企业资质不良行为包括:(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榄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故A选项为正选项。
[单选题]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施工的单位承担( )。
连带责任
解析: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D选项为正选项。
[单选题]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时,建设单位应当在计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之前组织编制 环境影响( )。
报告书
[多选题]必须接受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的有( )。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分包单位
解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上级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后,应在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故选项C、D、E错误。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法律责任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解析:答案A、C、E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进行,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还有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本题只有A、C、E选项符合法律责任的定义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