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题目: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解析:

【答案】BCD

  【考点】票据的无因性、票据行为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票据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潇湘公司签发的是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只有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的效力。

  选项B说法错误。《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甲银行与楚天公司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甲银行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即使票据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另外,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只需对所提示的票据进行形式审查,并无实质审查义务。付款人在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后进行的付款是有效付款,即使发生错付,亦可善意免责。

  选项D说法错误。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仅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在本题中,即便楚天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潇湘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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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 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 解析:

    【答案】ABC

      【考点】共同共有、宣告失踪、诉讼代理人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可知,甲与丙在婚姻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B说法错误。丙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其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非是继承权。因此,不能因其未尽妻子的责任与义务就剥夺其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选项C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本题中,甲乙的子女与丙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丙失踪。

      选项D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题中,甲因中风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子女可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参与其与丙的离婚诉讼。


  • [多选题]下列关于宪法实施保障基本方式的论述正确的为
  • 事先审查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已经颁布、但尚未正式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审查其合宪性,对不合宪的文件予以修改或者撤销

    我国实行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制度

    附带性审查多为由司法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国家所采用

  • 解析:A.事先审查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已经颁布、但尚未正式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审查其合宪性,对不合宪的文件予以修改或者撤销

      B.我国实行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制度

      C.附带性审查多为由司法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国家所采用

     


  • [多选题]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审查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 解析:

    较大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无权审查权力机关


  • [多选题]第 97 题 本案中的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
  • 审判员乙参加合议庭

    审判员丙参加合议庭

    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仍由其担任本案的重审工作

  • 解析:根据《回避规定》第l.条的规定,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审判人员都应当回避,故审判员丙作为本案被告人的姻亲,应当回避;担任过本案勘验人的审判人员,也应当回避,故审判员乙应当回避;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审判长甲仅为本案辩护人的表哥,非同胞兄弟姐妹,故依法不需回避。

  • [多选题]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多选题]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仿冒其"相国酒"的特有名称和装潢,拟诉请法院认定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关于甲公司应当举证的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的"相国酒"在相关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相国酒"是甲公司特有的商品名称,其装潢具有显著特征

    乙公司的"相国酒"名称和装潢与甲公司的混同,导致混淆

    乙公司的仿冒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害


  • [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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