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E

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该约定的合同效力 如果甲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题目:甲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乙书面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甲通行,但没有进行登记。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解析: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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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某图书馆工程,甲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乙为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如果该施工联合体中标,甲、乙应就各自承担的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 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故C为正确选项。

  • [单选题]下列关于承揽合同中的规定,正确的是( )
  • 承揽合同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 解析: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动产,有其特殊性。《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后,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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