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通过

题目:人民代表人民选,当人民对其选举产生的代表的工作不满意时,可以通过罢免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下列关于罢免人大代表的表述,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

ABD
《选举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可见,选项A的表述是错误的,属应选项。《选举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可见,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属应选项。《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见,C项的表述正确,不应选;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属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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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 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 解析:

    B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是我国民法确立不当得利制度、民事审判机关解决不当得利问题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主要有: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选项A错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甲、乙约定的利息为原本金的50%,显然超出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于超出部分乙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也不能根据约定取得,此种情形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通意见》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据此可知,甲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履行后,再以自己不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因此,债权人乙取得清偿款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C错误。甲将乙的鸡吃掉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D错误。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属于基于第三人的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

     


  • [单选题]第 7 题 南门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须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
  • 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2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 [单选题]第 10 题 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问题、补充侦查的适用条件。《刑诉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故c选项正确。同时,考生必须特别注意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尤其是在审判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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