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杨村
题目:张大年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年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年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年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
解析: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公民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住院治疗不能视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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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4年
[多选题]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有()。
构成要件不同
起算时间不同
效力不同
适用对象不同
期间的计算不同
[单选题]需役地权利人应承担的义务不包括( )。
利用供役地建造的设施均需经供役地权利人的准可
[多选题]我国的土地他项权利有如下哪些特点?()
土地他项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外的,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之间存在着某种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
不受一物一权主义的限制
是长期存续的权利,因而通常有加以登记的必要
解析:土地他项权利必须依存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对行政复议规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终审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最终决定。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