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对他援引的数据提出另一种解释。
题目:李工程师:一项权威性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医疗技术和设施最先进的美国,婴儿最低死亡率在世界上只居第17位。这使我得出结论,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对于人类生命和健康所起的保护作用,对成人要比对婴儿显著得多。张研究员:我不能同意您的论证。事实上,一个国家所具有的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均等地享受的。较之医疗技术和设施而言,较高的婴儿死亡率更可能是低收入的结果。
解析:解析:李工程师的结论是,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对于人类生命和健康所起的保护作用,对成人要比对婴儿显著得多。张研究员的反驳是.基于李工程师援引的数据之上的,这说明他并没有对李工程师的论据提出质疑。因此,选项A不成立。张研究员在反驳中并没有对这一结论提出质疑,而只是指出,一个国家所具有的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均等地享受。因此,选项B不成立。与李工程师所论证的相反的结论是,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对于人类生命和健康所起的保护作用,对婴儿要比对成人显著得多。张研究员显然并不认为根据李工程师援引的数据会导致这一结论。因此,选项D不成立。张研究员的反驳是对李工程师援引的数据提出了另一种解释,即低收入使得一些美国的穷人难以让他们的婴儿享受先进的医疗而导致了较高的婴儿死亡率。因此,选项C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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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李某购买了一张有注册商标应用软件的光盘,则李某享有(10)。
该光盘的所有权
解析:解析:软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它具有非物质性,即权利对象(权利客体)具有非物质性。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的非物质性确定了其是无形财产权,这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总要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表现出来,但是对该物质载体的占有并不意味着对该知识产权权利的占有。李某买了一张有注册商标应用软件的光盘,他拥有的是该应用软件光盘的所有权,而不是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也就是说,李某拥有的只是该应用软件光盘的所有权,而不能享有知识产权。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日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单选题]在生活中有时可以看到一些人会反复地洗手,反复对餐具高温消毒,反复地检查门锁等,重复这类无意义的动作并使自己感到十分烦恼和苦闷,这就是神经症中的一种,称为强迫症。王强每天洗手的次数超过普通人的20倍,看来王强是得了强迫症。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对上述结论构成最有力的质疑?
王强在洗手时并没有感到任何的烦恼和苦闷。
解析:解析:题干中所陈述的强迫症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重复一类无意义的动作;第二,在此过程中感到烦恼和苦闷。题干断定王强是得了强迫症,其根据是他具有上述第一个特征。A项指出,王强不具有强迫症的第二个特征,因此,如果A项为真,将对题干的结论构成有力的质疑。
[单选题]项目整体管理的主要过程是(2)。
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指导和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整体变更控制
解析:解析:项目整体管理是项目管理中一项综合性和全局性的管理工作。项目整体管理知识域包括保证项目各要素相互协调所需要的各个过程。具体地讲,项目整体管理知识域包括标识、定义、结合、统一和协调项目管理过程组中不同过程和活动所需要的过程和活动。项目整体管理确保项目所有的组成要素在正确的时间结合在一起,以成功完成项目。项目整体管理与其他的项目单项管理(如项目进度管理、项目成本管理等)相比,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特点。项目管理中整体管理的过程包括:(1)制订项目章程;(2)制订项目范围说明书(初步);(3)制订项目管理计划;(4)指导和管理项目执行:(5)监督和控制项目工作;(6)整体变更控制:(7)项目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