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道德先于法律产生

题目: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起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解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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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 )。
  • 法律条文是表述法律规则的形式

    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

    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

  • 解析: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无所谓减轻或免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最早地对公法与私法进行了划分;法不溯及既往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更好保护公民权利,因此ABCD均可以成立。

  • [单选题]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 )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 马伯里诉麦迪逊

  • 解析:解析:本题考的是有关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的内容。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责,从而开创了由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据此,选项A、D属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就选项B而言,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聚众斗殴罪。就选项C而言,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行为,要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是“情节恶劣”,而C项说的则是“情节一般”,因而也不属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 [单选题]某演出公司与“小不点”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 单一之债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债的种类判定。债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依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志约定,可以将债分为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合同之债为典型的约定之债。单方允诺也属于约定之债。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为法定之债。本题明显属于合同关系,故为约定之债,而不是法定之债,因此,排除D项。依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本题中履行的标的为金钱和自创的歌曲,金钱为典型的种类物,而歌曲.也没有特定化,故为种类之债,而不是特定之债,因此,排除A项。依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以将债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而且没有选择的余地。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例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在出售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会发生,选择之债,或者修理、或者更换,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履行。本题中,四人演唱组合只能自创歌曲演唱,而不能选择其他歌曲演唱,故为简单之债,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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