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合同 侵权 不动产物权 诉讼离婚
题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解析:
AB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的协议管辖
【解析】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选项B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选项C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为了体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了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解析:ACD
【考点】本题考点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
【解析】由于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和现状都有很大抵不同,香港有将近700万人口,而澳门人口总数不到50万,为了真正实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作了不同的规定。对于选项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见选项A、是错误的,缺少“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条件。对于选项B,《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见选项B是正确的。对于选项C,《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中并没有“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构成要件,所以选项C不正确。对于选项D,《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可见选项D多了“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这个条件,所以也是错误的。
[多选题]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少天内结案?( )
60天
解析:B.60天
[多选题]第 79 题 16周岁的甲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试行)》进行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如果法院拟依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应当征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同意
由于法院是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解析:[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即时性强制的是:( )
警察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
解析:以行政强制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可分为即时性强制和执行性强制。即时性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免受侵害,依法定职权,预防或制止某种可能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及公民个人安全的行为的紧急性的行政行为。BCD项不是以行政强制行为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单选题]第 52 题 砖窑厂或者龙某应当被判处的罪名是:( )
强迫劳动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44条的规定,砖窑厂构成了强迫劳动罪。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可以适用民事裁定的是:
当事人申请审判长回避
解析:[考点]适用裁定的范围
[多选题]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单选题]甲与乙一起乘火车旅行。火车在某车站仅停2分钟,但甲欺骗乙说:"本站停车12分钟",乙信以为真,下车购物。乙刚下车,火车便发车了。甲立即将乙的财物转移至另一车厢,然后在下一站下车后携物潜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