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题目: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

C

  《民诉意见》第五十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本题中,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因其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大江公司为当事人。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妥善解决。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为
  • 公民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2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目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申诉人因不服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在选举日的1日以前作出判决

    原告如对人民法院对其因不服选举委员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的判决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 解析:

    B,D.本题考的是我国的选举程序。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故A项论述错误。申诉人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其判决为最后决定,故B、D项论述正确。

     

    参考答案:B,D 随题解析:本题考的是我国的选举程序。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故A项论述错误。申诉人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其判决为最后决定,故B、D项论述正确

     


  • [多选题]第 13 题 刘某、李某、林某曾在同一监狱服刑而相识,1999年先后刑满释放。2002年4月,刘某与李某联系,要其搞到海洛因来北京贩卖。2002年5月上旬,李某伙同林某携带海洛因1000克从广州来到北京、天津贩卖。三人在天津贩卖海洛因期间,从他人购得小口径手枪2支、子弹八十余发。刘某、李某在案发后被抓获,林某在归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试问本案中行为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  )
  • 刘某、李某、林某系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共同犯罪

    三人均系主犯,且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林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解析:参见《刑法》第349条第3款,第125条第1、3款的规定,可确定刘某、李某、林某系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共同犯罪,而三人均在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内又再次犯故意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构成累犯。而林某是在归案路中被抓获,说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多选题]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
  • 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

    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


  • [多选题]某造纸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环保局检测发现,造纸厂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厂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污染

    环保局有权对该厂进行罚款


  • [多选题]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 [单选题]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 [多选题]红叶公司在调解中承认承建的附属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关于法院如何认定该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法院不能直接认定该事实,也不得作为对被告不利的证据

    法院可以在庭审中再次询问被告红叶公司,若红叶公司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法院可以认定该事实成立


  • [单选题]甲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3000元和1张只有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中打入人民币10万元。乙便给其妻子打电话,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万元,被甲取走,甲在得款后将乙释放。对甲的行为应当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定罪?
  • 抢劫罪


  • 推荐下载科目: 证券从业 保险 人力资源师 教师资格 秘书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 心理咨询师 教师公开招聘 营销师 社区工作者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