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D,《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第102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98条:“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第102条和第9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
、【答案】AD
【考点】本题考点是中国古代的法律演变
【解析】名例律最早来源于《法经》的“具法”;《大明律》是7 篇体例。《法经》共有六章,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重从轻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而“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所以A选项错误,《法经》、《魏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都是重要的法典,要掌握他们的具体内容和前后历史的演变,很多考生没有准确把握中国古代重要法典的演变过程,所以做错。
【考点】合同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