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特定之债

题目: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原油运到甲、乙所在地车站后,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解析: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是2人或者2人以上的债。本题中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是甲一、乙2人,所以属于多数人之债,A项正确。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一方当事人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本题中,合同约定“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因此属于按份之债,B项正确。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按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者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本题中的合同履行没有可选择性,因此属于简单之债,C项正确。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以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为种类之债。本题合同中的标的物“3000吨原油”不是特定物,而是种类物,因此属于种类之债,D项错误。所以,选择D项。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数个辈分不同、相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故中丧生,无法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依法应首先推定( )。
  • 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 解析:B。本题考查特殊情形下的继承开始的时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几个人辈分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 [单选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在下列 ( )情况下,可以要求履行。
  • 当事人拒绝履行

  • 解析:D。本题考查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的继续履行的适用问题。《合同法》第 110条原则上赋予非违约方请求继续履行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几种例外情况。

  • [单选题]陆地生态学和水域生态学的划分标准是( )
  • 生物栖息场所


  • [单选题]突触后神经元兴奋时,首先产生动作电位的部位是( )
  • 轴突始段


  • 推荐下载科目: 初中 成考 考研 公共管理硕士 考博 教育硕士 在职硕士 成考(高升专/本) 自考专业课 小学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