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甲应向快餐店返还40元加同期利息。

题目:甲在其苦心经营的企业破产后,终日颓废,一日在身上只剩10元的情况下,去某快餐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汉堡,因为营业人员的疏忽,又误找了甲40元,甲明知店员找错钱,因其无所事事,就拿着这40元向当地农民批发了一些小古董,恰逢小古董中有比较罕见的器具,甲转手获得2000元。甲以这2000元为启动资金,重振河山,收罗旧部,几个月就开辟了新的产业,资产达50万,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

A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行为。其作为一种债的发生根据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即在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给付的目的未达到或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时发生的不当得利;二是基于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即因为受益人、受损人、第三人的行为或自然事件等发生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返还范围因为受益人主观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当受益人为善意时,仅仅在现存的范围内负返还义务;当受益人为恶意时,应将所得到的全部实际利益在附加利息后二并偿还;当受益人初为善意、后为恶意时,自成为恶意时,负恶意的返还义务。 在本题中,甲拿10元去某快餐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汉堡,因为营业人员的疏忽,又误找了甲40元,则对于这40元,甲应负有不当得利返还之债。且根据上文的分析,这40元是因给付发生的不当得利;从“甲明知店员找错钱”,可以推知甲对于不当得利之债的主观状态为恶意。因此,甲应将所得到的全部实际利益,在附加利息后,一并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何谓甲所得到的全部实际利益?是40元,还是甲利用40元赚取的2000元,还是之后又用2 000元赚取的50万元?一般认为,利润属于受益人自己的脑力和体力成果凝结所得,已经超出了其受益的范围。因此,对于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纵然受益人主观上是恶意的,对于货币来说,也仅包括本金以及利息,而不包括利润。因此,选项A“甲应向快餐店返还40元加同期利息”是正确的,其余选项不应该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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