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题目: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

【答案】A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选项A、D正确。《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是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选项B错误。《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据此可知,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选项C正确。《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就国家对法的作用来说,能影响以至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的因素是什么?
  • 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

  • 解析:

    C国家结构形式是统治阶级纵向上如何分配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来管理国家,国家管理形式是统治阶级横向上如何分配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组织政权机关的运行来管理国家


  • [多选题]、《法经》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的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
  • 商鞅

  • 解析:

    A.商鞅


  • [多选题]第 30 题 甲与乙(17岁)系某中学初三学生,2008年7月23日,甲由于看乙不顺眼,便邀约本班同学丙殴打乙。当晚20时许,甲与丙在学校教学楼二楼厕所处拦住乙,并且用脚踢打乙,同时,甲用事先购买的水果刀将乙左腰部刺伤。乙的损失经鉴定系暴力锐器刺击腹部致其结肠穿孔,其损失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十级。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公安机关在本案的侦查过程中,对甲进行讯问、对乙进行询问时,可以通知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甲和乙的法定代理人都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独立的上诉权

    如果本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甲和乙均可不到庭

    本案既可能通过公诉的方式处理,也可能通过自诉的方式处理。如果通过自诉的方式处理本案,甲和乙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对本案进行调解

  • 解析:[考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

  • [单选题]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 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l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 [多选题]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 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 解析:

    「考点」宪法权利的保护「解析」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公民权利的方式收集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所以,选项ABCD都是错误的


  • 推荐下载科目: 证券从业 司法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 社会工作者 公共营养师 期货从业资格 营销师 社区工作者 行政执法资格 黄金从业资格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