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某工程一段风化岩石边坡需进行框格防护,框格骨架可以选用( )。
  • 正确答案 :BD
  • 混凝土骨架

    浆砌卵石骨架


  • [单选题]关于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要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 正确答案 :B
  • 在保管、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工作人员严禁穿棉制服装


  • [单选题]下列关于事故报告的做法,错误的是( )。
  • 正确答案 :B
  •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当于2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单选题]王某参加了2017年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
  • 正确答案 :B
  • 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单选题]按照原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分为( )两个大类。
  • 正确答案 :A
  •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 解析:依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故A选项为正选项。

  • [单选题]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做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D
  • 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C属于行政机关对其行政人员的行政处分,不属于可申请复议范围。

  •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违法分包行为的是( )。
  • 正确答案 :A
  • 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选项A不在违法分包行为之列,故选项A正确。

  • [单选题]关于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解析:《合同法》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因此B选项错误。《合同法》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A选项错误。《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因此C选项错误,该选项错误在于承揽人完成工作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的,定作人验收该工作成果。《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D选项正确。

  •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有( )。
  • 正确答案 :BDE
  •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原判决超出诉讼请求的

    审判庭组成不合法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选项A的正确描述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单选题]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由( )核准。
  • 正确答案 :D
  •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考试布丁
    推荐科目: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铁路工程)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通信与广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市政公用工程) 标准员 材料员 监理工程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