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银行与乙公司

题目:甲向某银行贷款5万元人民币,由甲的工作单位乙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这一保证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 )。

解析: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向债权人承诺,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负履行责任或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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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下列句子,没有语病、表意明确的一句是( )。
  • 在鲁迅的观念中,真正体现中华民族根本精神的不是古圣先贤和帝王将相,而是创造了中华民族的女娲

  • 解析:A项属于搭配不当,“条理”是名词,不能说写得条理,且经常说“条理清晰”;B项属于语序搭配不当,“理论”和“说明”搭配,“双策”和“规定”搭配,原句应该为“从理论和政策上了作了深刻的说明和详细的规定”;D项属于歧义句,有两种理解:(1)外商投资的一个综合商城即将开业;(2)由一个外商投资的综合商城即将开业。故本题选C。

  • [单选题]我们知道中国文化经常讲孝道,尤其儒家更讲孝道,我们要研究孝道,就必须看孔子思想系统下的《孝经》。《孝经》中说什么样子才是孝呢?不单是对父母要孝,还要扩而充之大孝于天下,爱天下人,谓之大孝。为政的人以孝子之心来为政,和我们所讲的公务员是人民公仆的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后来发展下去,形成唐宋以后的论调: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一个人若能爱父母、爱家庭、爱社会,也一定是忠臣。作者认为要研究“孝道”,就必须读《孝经》,理由是( )。
  • 《孝经》对儒家“孝道”的含义作了明确的阐释

  • 解析:A、B项错误,从“尤其儒家更讲孝道”可知,孝道不仅仅是儒家的观点,只是儒家更讲究孝道而已,故“孝道是儒家的观点”错误;D项观点本身正确.但不是我们必须读《孝经》的理由;C项,孔子的《孝经》对“孝道”含义做了系统、明确的阐释说明,这才是我们要研究“孝道”,必须看“孝经”的理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 [单选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并且对有关组织指定也不服,由( )解决。
  • 人民法院

  • 解析:《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此题属于对有关组织指定不服的情况,所以需要由人民法院裁决。故选A。

  • [多选题]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有( )。
  • 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认定。根据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但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这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过失地引起或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此外,故意(过失)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更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在同时,对同一犯罪对象实施同种犯罪,但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情况。由于同时犯之间没有犯意联络,所以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是共同犯罪。4.二人以15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故意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同种犯罪的故意.也就是同一犯罪构成范围内的故意。如果各犯罪人并非出于同种犯罪的故意而实施犯罪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5.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在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个别共同犯罪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应由其个人对该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各共同犯罪人只就共同故意范围内的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对于个别犯罪人超出共同故意所实施的其他罪,则不成立共同犯罪。这种情况在理论上又叫做实行犯过限。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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