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法对生产力具有间接的反作用 法的发展终归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最终取决于经济基础的性质 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但这种反作用具有进步性和反动性两种可能考试大论坛

题目:下列关于法与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论述正确的为(  )。

解析:

法对生产力具有间接的反作用   法的发展终归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最终取决于经济基础的性质、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但这种反作用具有进步性和反动性两种可能

ABCD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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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若某计算机采用8位整数补码表示数据,则运算 (2) 将产生溢出。
  • 127+1 

  • 解析:-127用补码0000000表示-1不是溢出
    127+1=11111111+1溢出

    对于一个n位的补码表示的数字
    其中一位表示符号,另外n-1位表示数值
    表示范围为:-2的n次方——2的n次方-1
    带入数字可得:
    -128-127
    故C选项溢出了

    您好!8位整数补码表示数据(char类型变量)的取值范围是-128到127,运算产生127+1溢出。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为什么不是-127-1呢

  • [多选题]刘某经商多年,实力雄厚,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1996年,甲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1998年,甲意外身亡,刘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1年,乙的合伙人赵某看望刘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货款提走挥霍,刘某气愤不已,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5年刘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A巡房时,甲对A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
  • 刘某199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B。


  • [多选题]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 解析:

    C   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 [多选题]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元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 甲将公款挪用给乙使用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甲携带3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 解析:[考点]挪用公款罪

  • [单选题]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 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据此可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而非是50万。因此,A项错误。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可知,法律仅限制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没有限制其参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因此,B项正确,D项错误。

      《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公司法》中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节中没有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特殊规定,因此适用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另《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据此可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因此,C项错误。


  • [单选题]下列职务中,哪项不是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 )。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解析: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公民担任的职务「解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6条第3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故根据题干要求,B是错误的。第17条第1款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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