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题目:2011年1月1日,蓝天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15000元。2011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该债务,经双方协议,蓝天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9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蓝天公司为该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增值税不单独结算,不考虑其他税费。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元。
解析:债务人以存货抵偿债务的,应视同销售处理,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115000-90000-(90000×17%)=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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