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题目: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解析:
【答案】BCD
【考点】股东出资、股权转让
【解析】选项A错误。若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则甲是可以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的。
选项B、C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选项B中,甲对君则公司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其对出资的股权并不完全的持有并可依法转让,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选项C中,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则其已经在出资的股权上设定了权利负担,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选项D正确。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若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会导致甲无法将股权转给天际公司,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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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何种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
王某退休后所得工资收入
李某因翻译某一名著为少数民族文字而接受自治区政府发给的50000元奖金
刘某购买国库券而获3000元的利息
解析:ACD.王某退休后所得工资收入.李某因翻译某一名著为少数民族文字而接受自治区政府发给的50000元奖金.刘某购买国库券而获3000元的利息
[单选题]第 31 题 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尽管在侦查阶段孙、李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已给付,法院仍然可以受理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依据《刑诉解释》第90条的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因此,B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9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C选项中认为由检察院决定,此说法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96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D选项错误。
[多选题]第 77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诉讼活动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在其涉嫌强奸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后伺机逃脱了,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某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中止审理该案
因违反法庭秩序而被羁押的吴某,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内不停止执行
解析:[考点]不起诉,中止审理,延期审理,对妨害法庭秩序的处罚
[单选题]第 10 题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发现被告人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可以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
解析:[考点] 人民法院驳回自诉的几种情形
[多选题]第 100 题 下列说法中属于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有:( )
李某遭到公安机关殴打的行为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违法,但公安机关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李某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赵某认为工商局确定的赔偿数额太低,或者对分为几次赔偿的方式不满意,或者工商局逾期不予赔偿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为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解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为前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和《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赔偿规定》第3条的规定,C项中,乡政府未确认其扣押行为违法,所以田某不能就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可就殴打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多选题]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解析:B项中,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知道案情的人,其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利害关系。所以,B错误。C项中,鉴定人是可以替代的。
[多选题]下列情形哪些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
在一次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为尽快结案要求其在原有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
解析:CD。《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故A不符合题意。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法院对一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不组织质证,该项证据发生“失权”的效果,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当事人最多可以两次申请延期举证,并均由T-审法院决定是否同意,故C选项符合题意。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所以D选项符合题意。
[单选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