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实行犯
题目:甲参加了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未来得及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前,甲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
解析:B【解析】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参加行为,即构成犯罪。因此,甲的行为构成实行犯。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下列行为中不违反该条规定的是( )。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解析:B【解析】本题考查对于公序良俗原则的认识。违反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利益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皆为非法。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又不危害他人及社会共利益的行为则属于法律允许的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
[单选题]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 )。
正当防卫致人损害
解析:特殊侵权行为,是当事人因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A、B、D都属于特殊侵权行为。C项属于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
[单选题]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犯罪既遂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单选题]按照合同方式取得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财产所有权从( )时起转移。
财产交付
解析:《合同法》第l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解析:国家政体大致划分为两类:君主制和共和制。共和制大致也可分为两类: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民主共和制的政体,所以,C项说法是正确的。政体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只是一种会议方式,并不是一种制度,不能成为政体。可知,D项错误。
[单选题]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