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题目: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赔偿制度的知识。一般地,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从事如核能利用、跨界河流开发等开发或试验性活动具有巨大的潜在危险,其危害具有跨国性。由此国际社会在一些领域通过有关条约建立起某些国际责任制度。从赔偿责任主体看,现行制度包括国家责任制度、双重责任制度和营运人责任制度。本题考查的即是双重责任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在《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的公约》中。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依据上述两公约规定,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选项B.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