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284
题目:某投资者买进执行价格为280美分/蒲式耳的7月小麦看涨期权,权利金为15美分/蒲式耳。卖出执行价格为290美分/蒲式耳的7月小麦看涨期权,权利金为11美分/蒲式耳。则其损益平衡点为( )美分/蒲式耳。
解析:
该投资者采用的是多头看涨期权垂直套利,净权利金为4,损益平衡点=280+4=284。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期货公司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因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的案件中,在确定客户的民事责任时,应当遵循( )原则。
过错责任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该分支机构不能承担的,由期货公司承担。客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单选题]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改变执行大户报告的持仓界限。
期货交易所
解析: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期货交易所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因此,交易所可以改变执行大户报告的持仓界限。
[多选题]张某应当向( )提起诉讼。
期货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A营业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七条规定,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是期货公司,合同履行地是A营业部所在地,因此期货公司所在地和A营业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