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假释之日

题目:假释的考验期限,从( )起计算。

解析:解析:参见《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与此相关的一个重要但从未考过的知识点是假释考验期限的计算。根据《刑法》第83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假释的考验期限为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请考生回忆缓刑的相关知识:(1)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得少于1年)。(2)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这里实际是想提醒考生在复习时应当随时总结、归纳,可以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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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或情况的有( )。
  • 时效免责

    不诉免责

    自首立功免责

  • 解析:解析: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免责不能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混同。免责的条件或情况有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有效补救免责、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自助免责和人道主义免责。

  • [单选题]《唐律疏议》的重要指导思想是( )。
  • 德本刑用

  • 解析:解析:在德与刑、礼与法的关系上,自汉武帝以来,统治阶级内部的认识逐渐趋于统一,儒家主张的德主刑辅、礼法并用逐渐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唐初统治者继承和发展了这种法律思想,并用于指导本朝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在《唐律疏议名例律》中明确地表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德本刑用”思想。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 [单选题]某私营企业会计刘某涂改账目,将公司巨额资金据为己有。刘某的行为构成( )。
  • 职务侵占罪

  • 解析:解析:刘某是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管理的资金占为己有,属于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不是国家单位委派的工作人员,不能成立贪污罪;行为人将资金占为己有,而不是单纯使用,不是挪用资金罪;行为人属于单位工作人员,有一定职务,因此,不是侵占罪。

  • [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 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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