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某女被父母强迫与某男缔结婚约

题目: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解析:考查法律知识的运用。《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有下列几种:(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A项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担保法解释》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国家机关给债务人提供担保,与担保法立法本意不符,因此即使作了担保也不具法律效力。B项两人缔结婚姻时违反了结婚法定婚龄的法律规定,其婚姻关系应属无效,其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D项违反法律,导致行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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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我国《物权法》正式施行于( )。
  • 2007年10月1日

  • 解析:《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多选题]87 颁布《劳动合同法》的根本出发点是( ) 。
  • 保护劳动雇佣关系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解析:87、【答案解析】CD。《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有力的保护了劳动雇佣关系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 [单选题]甲欠乙1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 )
  • 500万元

  • 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3条的规定,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 [单选题]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优点之一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这是因为( )。
  • 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部没有民主制度,外部没有民族独立

  •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革命采取武装斗争形式的原因,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必须采取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是由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特殊国情决定的,A最为准确,BCD三项是对A项的延伸,是A的组成部分,它们决定了中国革命的道路和武装斗争具有长期性。本题正确选项为A。

  • [单选题]租用仓库堆放2吨货物,每月租金6000元,这批货物原计划要销售两个月,但因为降低了价格,结果一个月就销售完了。由于节省了仓库租金,结算下来,反而比预计多赚了1000元。那么每千克货物降低了( )元。
  • 2.5

  • 解析:实际比预计节省了一个月的租金6000元,但实际比预计多赚了1000元,由此可知,这批货物共降价了6000-1000=5000(元)。1吨=1000千克,那么每千克货物降价了5000÷(2×1000)=2.5(元)。故本题答案为D。

  • [单选题]有专家认为,央企并购地方国企并不值得大力提倡。从以往的并购重组经验来看,国企与国企之间的并购重组,效果并不比民营与国企、外资与国企重组的效果好。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出资人代表虽然不一样,但机制和体制却相差不多,__________,并不利于重组后的创新。
  • 在经营理念和价值取向上是趋同化的

  • 解析:文段先提出了专家的看法:央企并购地方国企不值得大力提倡。然后分析了原因:二者机制和体制相差不多,不利于重组后的创新。划线处的句子应是对前句的补充,A项“趋同化”的表述与此一致,当选。

  • [单选题]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领导指导性文件,称为( )。
  • 指示

  • 解析:23.B【解析】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领导指导性文件,称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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