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题目: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
【答案】ABC
【考点】保证的效力
【解析】选项A正确。《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本题中,乙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甲公司对乙公司交付的价值2万元的“硫磺熏蒸菊花茶”享有抗辩权,即对该部分价款可以不予支付。丙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范围,丙公司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8万元)对甲公司行使追偿权。
选项B正确。本题中,乙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甲公司对乙公司交付的价值2万元的“硫磺熏蒸菊花茶”享有抗辩权,即对该部分价款可以不予支付。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支付了该2万元价款的,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若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享有甲公司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其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错误。若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的,则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本题选择AD。如果乙丙一直不知甲放弃对丁的债权,则自甲放弃对丁的债权之日起五年,乙丙均不得再撤销该行为。乙如果胜诉,乙因提起撤销权诉讼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当由甲丁分担
【答案】ACD
【考点】民事起诉状的法定内容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选项A不 成立。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才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相和真理的推理。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或真相其实只是程序意义上和程序 范围内的,或者说法律上的真实与真相并不是现实中的真实与真相。在具体操作上,进行法律推理,与其说是所追求绝对的真实,毋宁说是根据由符合程序要件的当 事人的主张和举证而'重构的事实'做出决断。
选项B不 成立。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 的意义。法律解释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 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
选项C成立,选项D不成立。法律推理是人的推理,自然要受人的价值观的影响,不是完全客观的。法官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