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可以要求其交付

题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______。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虽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不享有此项权利。合同法作此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一些企业利用公益赠与提高知名度但却不实际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的情形。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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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清末最早颁行的带有商法总则性质的法规是( )。
  • 《商人通例》


  • [多选题]在我国,立法提案权的享有者包括( )。
  •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务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解析:解析:按照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项中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享有立法提案权。

  • [单选题]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 错误

  • 解析:解析: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这是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技术规范的重大特点。一种规范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如果违反了这种规范可以不受国家法律的制裁,那么这种规范就不是法律规范。但是,是否凡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就是法律规范呢?不然。因为有些技术规范、宗教戒律、家训族规等不是法律规范,但也可能具有某种强制力,当事人不得不服从。所以说,判断某种规范是法律规范,不仅在于它在形式上具有强制力,而且是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因此,该命题是错误的。

  •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
  • 贩卖毒品

  • 解析:解析:这是《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此知识点已经反复考过多次,仍有以单项选择题或多项选择题的形式再次考查的可能性,出题者只需将选项变换即可,请考生务必注意。

  • [单选题]当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并存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
  • 合伙人投入合伙的财产优先偿还合伙债务,合伙人其他个人财产优先偿还个人债务

  • 解析:解析:在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同时并存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采取“双重优先”原则,即合伙人投入到合伙中的财产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合伙人的其他个人财产优先用于偿还合伙人的个人债务。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最早建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
  • 奥地利


  • [单选题]某演出公司与“小不点”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 单一之债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债的种类判定。债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依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志约定,可以将债分为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合同之债为典型的约定之债。单方允诺也属于约定之债。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为法定之债。本题明显属于合同关系,故为约定之债,而不是法定之债,因此,排除D项。依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本题中履行的标的为金钱和自创的歌曲,金钱为典型的种类物,而歌曲.也没有特定化,故为种类之债,而不是特定之债,因此,排除A项。依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以将债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而且没有选择的余地。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例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在出售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会发生,选择之债,或者修理、或者更换,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履行。本题中,四人演唱组合只能自创歌曲演唱,而不能选择其他歌曲演唱,故为简单之债,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C项。

  • [单选题]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里,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 ( )
  •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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