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适当的超前性  供体与受体之间存在共同性  时间的先后性 

题目: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应该注意下列哪些方面? 

解析:

ABC

  解析: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因此D项可排除。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即二者受同一规律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法的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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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通过对下级法院类似案件的若干判决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这种推理方法是下列哪一种(  )
  • 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方法的结合

  • 解析:

    D。既有归纳推理又有类比推理


  • [单选题]第 45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孟某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且孟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对指控盗窃事实没有异议,孟某仅对自己有立功情节而公安机关没有记录持有异议。但某县人民法院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 解析:[考点]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 [多选题]甲购置一批棉包,分10车装运,运至后为堆置棉包,以每辆车200元的代价雇用乙堆置(一人一天可堆置四车),甲在当场指挥,并嘱咐乙堆置时叠高一点。不料由于棉包体积大重量也较重,致使棉包掉落围墙外,压伤路人丙。丙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对责任承担,当事人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甲乙间为承揽关系

    丙所受损害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 解析:本题涉及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以及承揽人损害赔偿问题。如何区别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是本题的难点。在实务中区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可从多角度进行分析:第一,从主体角度进行分析。雇佣关系为一般民事关系,其主体没有特殊性要求,而承揽关系为商事关系,其主体一般为商事主体。第二,从利益关系进行分析。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承揽人的利益一般高于雇工的利益。换言之,受雇人并不承担结果不发生之危险,而承揽人则应自己承担承揽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第三,从工作的性质分析。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工作,多为劳务,至于该劳务是否达到雇佣人预期之结果,或该结果是否立即归于消灭,并非所问。而承揽关系中所完成的工作体现为成果。本案中,乙之报酬在于他所堆置完成的车辆数,即每卸下一车并堆置完成,则获得200元的报酬,符合承揽的特征,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因此,甲、乙之间的关系应为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定作人明知棉包体积大、重量重,存在倾倒并压伤人的危险,却不采取一定的预防方法,反而要求承揽人叠高一点,对承揽工作的指示存在过失,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单选题]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 [多选题]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 )
  • 犯罪的预备阶段

    犯罪的实行阶段

    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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