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题目: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解析:
D
根据《仲裁法》第63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所以D选项当选。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第14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第145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l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故本题答案应为C。